本科各年级相关同学:
根据学校《关于评定2021-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各类助学金的通知》https://online.sdu.edu.cn/news/article-64745.html,现开展2021-2022学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山大助学金及各项社会助学金的评定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学生申请
根据助学金评定要求以及自身需要,本年度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(可查看附件1《2021年化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+学号》)可自行申请相关助学金,并按要求按时在系统内申请(操作示范见附件6)、提交纸质材料。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山大助学金、潍柴助学金、应善良助学金、中海油助学金、真维斯助学金、乾元爱心助学金、诚汇双达助学金评定对象、评定标准及评定程序、名额分配及评定要求、材料报送要求详见附件2《2021助学金一览表》。
除诚汇双达助学金需直接提交纸质版材料外,各项助学金的申请与审核通过学生管理系统(http://211.86.56.236/login.do)进行。学生需登录系统,在“学生信息”模块准确完整填写“基本信息”、“家庭成员情况”、“家庭经济情况”后(注意:所有信息全部填写,不留空白),之后进行助学金申请,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6。各项助学金的申请表均可从系统中导出,将所有空余信息补充完整,并调整格式至一页或一张纸的正反面,以A4纸打印。
根据上述要求,请于10月15日下午14:00前完成线上申请、提交纸质版材料,纸质版材料交至化学老楼102-11团委办公室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处。
二、学院审核
学院奖(助)学金评审工作组根据学生申请及其日常表现,在班级及年级民主评议的基础上,初评产生候选人后,公示至少3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。学院在评定本年度助学金过程中,重点关注以下几类学生: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、农村低保家庭学生、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、孤残学生、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的学生,合理统筹分配各类资助资源,做到精准资助;同时考虑学生往年连续受助情况,避免出现资助资源过于集中的现象(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;国家助学金、山大助学金不可兼得;各类社会助学金当学年不可兼得)。
三、学校审核
学生资助中心将审核通过的候选人材料汇总,报请学校奖(助)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,公示无异议后,确定受助学生名单。奖助学金将通过学校财务部转入学生缴费存折。
说明:请务必按照通知要求,认真填写各类申报材料,保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不得任意增减材料页数、修改表格格式等,不得仅简单罗列奖项简称、活动经历等,对于各类项目如出现弄虚作假、填写马虎、敷衍了事现象,取消学生评定资格。
化学与化工学院
2021年10月12日